2024年4月23日上午,第二十一期“漫修金陵”法学讲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于南京师范大学行敏楼434会议室成功举办。本次讲坛邀请到中国政法大学党规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建芹教授主讲,由博彩网址大全-中国博彩网址
副院长丰霏教授主持,博彩网址大全
硕博学子数十人共同聆听了王建芹教授的精彩分享。


讲座伊始,王建芹教授点出,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关系问题是党纪教育中非常重要的部分,我们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随后,王建芹教授围绕问题的缘起、发展的进路等方面分享对党规党纪的研究。

首先,王建芹教授提出要破除对西方法治的迷信,西方法治模式并非具有普适性,在其法治模式背后有相应政治架构。法学的最终目的是建设法治中国,而非成为西方法学理论的搬运工。王建芹教授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在于解决党内法规依据、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问题。王建芹教授表示,我们应注重研究党内法规,只有依规治党深入党心,依法治国才能深入民心,应充分发挥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互补作用。此外,王建芹教授表示,法律体系具有科学的法律文本,完备的立法程序与技术、合理的体系结构等,正是我国目前构建党内法规体系可借鉴的,但是社会的治理和发展仅仅靠先进的法律文本体系远远不够。
随后,王建芹教授从三个方面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存在的不足。其一,法律体系因为偏重于广度而秩序深度不足。有法可依固然是法律社会的制度基准,但处罚难以执行,体现出法律实施领域依然任重而道远,这也是当前全面依法治国面临的重要挑战。其二,随着中国社会的快速转型,利益主体多元化带来许多新的社会矛盾,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的出现,显现出立法之滞后特征。其三,法律作为具有普适性的社会基本规则或底线伦理,对于众多无法涉及的社会领域,不能完全靠法律来进行详尽的规制。王建芹教授提出,对于社会组织之自治领域、伦理道德领域,须依靠社会组织的自我规制和相对柔性的软法来规制。随后,王建芹教授指出一体化建设法治国家的第三大体系,即社会规范体系。
王建芹教授结合前述分析指出党的自我革命并非终极目的,终极目的是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的社会革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王建芹教授指出,应坚持把依规治党当作管党治党的基本方式,同时关注党内法规,坚持思想建党、依规治党、制度治党与依法治国。王建芹教授指出,关键在党要自我革命,党内法规是党勇于自我革命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没有制度保障自我革命则无法落实,引发了大家进一步的思考。
在交流互动环节,同学们踊跃提出问题,王教授耐心解答。有同学提出该如何实现党内法规和法律的友好衔接问题,王建芹教授认为这是个伪问题,指出要先完成对党内法规的学习,再进一步在理论的基础上群策群力地解决问题。有同学提到了在做党内法规相关研究时,法律和党规的了解次序问题。王建芹教授认为党内法规的关键在“法”,该问题实质为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认知问题,我们要挑战固有的思维方式,“量”的积累至关重要。还有同学提出如何既发挥纪检监察在自我革命中的引导作用,同时又能强调其他监督方式协同监督的独立价值,王建芹教授指出,应以党内监督为主,当然其他监督的作用也非常重要,我们应先把目光放在关注党内法规上,所有的理论问题需要学者们一起去探索解决。
讲座最后,丰霏教授表示王建芹教授的讲座内容十分精彩,具有重大启发意义。丰霏教授指出,在中国法治现代化的道路上,我们要适时转变传统法律人的思维,面对庞大的党员队伍和政治结构的治理问题,党内法规的研究可能比数字法学、科技法学更有挑战性,更需要迫切的深入探究与转变。最后丰霏教授再次对王建芹教授的到来表示诚挚感谢,本次讲座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