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4日上午,漫修金陵法学讲坛第十期于行敏楼410教室成功举办。本次讲坛邀请浙江大学光华博彩网址大全
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敏远教授担任主讲人,由博彩网址大全-中国博彩网址
潘溪副教授主持,博彩网址大全
本硕学子共同聆听了王敏远教授以“司法鉴定法律的二元结构分析”为主题的精彩分享。

本次讲坛的主要内容分为四个部分:司法鉴定法律的研究起点、司法鉴定作为证据的二元性特点、规范司法鉴定的法律二元性结构之类型、解决司法鉴定问题的基本原则。
第一部分,王敏远教授结合自身经历,阐释了司法鉴定法律的研究起点。王教授指出,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我国在司法鉴定领域的第一次立法。在《决定》的专家建议稿中王教授曾提出:一要统一司法鉴定的管理,避免规定的混乱影响司法鉴定的高品质;二要解决“自侦自鉴、自诉自鉴、自审自鉴”的问题,确保司法鉴定的客观公正性;三要促进社会鉴定机构的培育与成长。但是《决定》并没有根本解决实践中诸多问题,目前这些问题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司法鉴定的管理问题,二是司法鉴定的使用问题。

第二部分,王敏远教授分析了司法鉴定作为证据的二元性特点。首先,王教授解释了“二元结构”是一种分析方法,旨在更清晰地梳理司法鉴定法律的结构。随后从“司法鉴定作为证据的证据”以及“司法鉴定作为一种专业性证据”两个方面具体展开。一方面,司法鉴定是证据的证据。鉴定意见可以揭示其他证据的真实性、性状特点以及证明力。另一方面,司法鉴定本身就一种专业性证据。这意味着鉴定意见并非“证据之上的证据”,同样需要对其证据三性进行审查。同时王教授还通过美国的“洗冤运动”以及我国的杜培武案特别说明了错误的司法鉴定带来的巨大负面影响,指出如果不对司法鉴定抱有警惕,那么它就如同披着科学外衣、专家身份的洪水猛兽。

第三部分,王敏远教授梳理了规范司法鉴定的法律二元性结构的类型。首先,行政管理和司法程序的二元性是司法鉴定法律的二元结构中最明显、最基本的一种分类。一方面司法鉴定需要行政管理的规范,即对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进行高标准、严要求的系统规制。王教授指出行政管理要注重品质提升,可以实行淘汰机制,培育出高水平的鉴定机构。另一方面,司法鉴定的法律也是程序法的规制,即相关司法程序对司法鉴定作为证据应予以系统规制。不过我国三部诉讼法虽然对司法鉴定均有所规定,但具体内容存在差异。其次,司法鉴定法律关系中主体的二元性。这里包括职权机关、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二元性,还有职权机关内部的控审二元性。
第四部分,王敏远教授针对司法鉴定中存在的问题,根据规范司法鉴定的不同法律,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基本原则。就诉讼层面的司法鉴定的程序规范而言,应遵循:第一,确保公正的原则,反对自审自鉴;第二,程序审查原则,明确鉴定人不出庭只是例外;第三,平等原则,当事人权利需要平等的保障。就司法鉴定的管理来说,应遵循:第一,统一管理原则,鉴定机构可以分设,但管理应当统一;第二,协调原则,即作为“使用者”的法院在审理中发现不合格的司法鉴定时及时反馈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对相关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员作出处理。

接下来潘溪副教授对讲座内容进行了简要总结。他认为王敏远教授的讲座内容丰富,涉及到立法与司法、程序与行政管理、中西方法治文化以及我国刑事司法改革的现状等诸多内容,可谓高屋建瓴。

随后王敏远教授与在场的同学们进行了交流互动。有同学结合自己的学位论文,向王教授请教了伤情鉴定的公信力问题,王教授认为可以通过管理的监督与程序的审查,“双管齐下”将伤情鉴定的意见分歧缩小在可控范围内。有同学提出司法鉴定门类丰富,应如何进行统一管理的顶层设计,王教授指出要区分行业管理的统一和行政管理的统一,对于行业管理应该交给专业人士设定统一的标准。


最后,潘溪副教授再次向王敏远教授表达了感谢,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毛方渭/文
林雅芳/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