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教育部《关于调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数据库结构及代码标准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建立健全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价体系,完善我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发布和反馈机制,我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信息报送标准将做以下调整,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毕业生在填写《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时,凡是协议书中包含的信息都应严格规范填写,特别强调的是,必须认真填写9位真实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查询可登录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网站,网址请见)。电子邮箱一栏请一律填写学生本人QQ邮箱地址。
2.另有需要填写的信息,包括单位类型、单位行业、工作职位以及学生困难类别,已附在就业信息录入附加表(附件1)中,请同学们在交就业协议书时认真填写附加表,并请就业辅导员审核签字,附在就业协议书后面一并上交。
3.请各学院于每周一将本学院所收到的学生就业协议书(含附加表)和汇总表(汇总表的格式已按照教育厅要求做了新的规范和修改,见附件2),交至学工处就业指导办公室。
请各学院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做好2014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如有疑问可联系就业办
李阳老师 85898912,感谢各学院的大力支持!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