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校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选拔工作即将开始,为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硕博连读是我校按照国家规定可以开展的除普通招考以外重要的博士研究生选拔方式,可以使部分优秀硕士生提早进入博士阶段学习,有利于加强其创新能力、科研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的培养,对提升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对硕博连读工作的管理,做好对硕博连读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监督。
2.要重视发挥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硕博连读工作的统筹管理作用,注意协调各专业、导师的科研发展情况。名额分配原则和具体方案必须经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力争使硕博连读工作的效用最大化。
3.务必在广大研究生和导师中全面动员,加强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的宣传,严肃认真地按照工作日程做好此项工作。
4.要加强对硕博连读工作的监督,确保工作程序透明、结果公开,申诉渠道畅通,切实保证硕博连读工作的公平公正。
1.要认真执行《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的办法》(附件1),严格掌握报考条件、标准、方法、程序,切实保证硕博连读考生质量,维护硕博连读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考核方式由各学院根据情况自定,一般采取公开答辩方式。
3.答辩过程中,须由一名秘书做好详细记录,并填写答辩成绩评定表(附件2),答辩过程的详细记录及答辩工作小组成员的打分原始记录须附在成绩评定表后。正式评分之前,各工作小组成员应充分讨论评分标准,所有成绩一旦确定严禁改动。答辩的所有原始材料由学院自行存档直至该考生毕业。
4.各学院请于12月8日前将从系统中打印的拟录取名单及成绩汇总表(附件3)送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如某位导师因已接收硕博连读考生而不接受普通招考报名也请在备注中说明。
各培养学院完成学院内报名与初审,并通过招生系统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学院公开答辩时间:2014年12月4-7日(学院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员参加)
4.学院从系统中上报拟录取名单及成绩,并从系统中打印拟录取名单及成绩汇总表。时间:2014年12月8日前
6.体检安排:2015年1月6日前,申请者自行至所在地三级以上医院进行普通体检,需验血。
附件1:南京师范大学关于选拔优秀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的办法(2015年修订版)
附件2:2015年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考试学院公开答辩成绩评定表
附件3:2015年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考试学院拟录取名单及成绩汇总表
为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选拔质量,加强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根据教育部关于博士研究生招生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的选拔办法。
1.身体健康,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科研作风,遵守校纪、校规,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2.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需按培养方案的规定修完已经开设的硕士学位课程,并取得规定的学分,各科成绩优良。
3.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在440分以上,或硕士学位英语综合成绩在70分以上。科研成果特别优秀者,硕士学位英语综合成绩可降低5分,但需导师小组书面推荐意见以证明其具有博士培养潜力。
4.具备较强的科研潜力,攻读博士学位的目标明确,有望取得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具体表现为:
(2)博士阶段研究内容来源于指导教师的国家级或省部级项目,属于本学科学术前沿,具有重大的理论或应用价值;
(3)博士指导教师对研究课题的实施方案和技术路线进行了初步论证,具备开展课题研究的理论基础和研究条件,研究经费充足;
符合上述条件者,于11月按相关通知要求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
1.本着注重潜能、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为有效提高我校博士生源质量,规定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理工科类学院,硕博连读人数原则上不低于本学院博士招生规模的30%,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人文社科类学院,硕博连读人数一般为本学院博士招生规模的10%-20%。
2.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占当年度导师的招生指标。
1.符合报名条件的研究生填写《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由硕士阶段指导教师填写评价意见,博士指导教师对该研究生博士阶段的研究内容和预期成果进行规划,并签署意见后提交所在学院初审。
2.申报表格中,博士阶段研究工作的规划必须目标明确、计划得当,并在博士研究阶段按规划实施,原则上不得更改,研究生院将在培养过程中适时组织专家抽查复核。
3.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后,将通过的申报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申报表格中目标不明确、计划不清楚者,研究生院将不予受理。
研究生院对学院提交的申报名单及材料进行再次审核,确定参加硕博连读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公布。
1.考核方式由各学院根据情况自定,一般采取公开答辩方式。
2.公开答辩小组由5名以上博士生导师组成,重点考察申请人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进行外国语水平评价(含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公开答辩时,申请人所在专业全体硕士研究生和导师须参加。申请人须向学院提交答辩报告,由答辩小组给出成绩作为专业基础知识测试评分依据。公开答辩过程中,答辩小组对考生答辩表现给出成绩作为综合能力测试评分依据,同时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给出面试成绩。公开答辩各项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核成绩,讨论确定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拟录名单,并于规定时间内将拟录名单报研究生院。
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申报材料及答辩情况,讨论确定硕博连读攻博拟录取人员名单,并在网上公示。
1.硕博连读研究生修学年限为五年(从硕士研究生入学开始计算),录取为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从硕士阶段的第四学期开始转入博士阶段学习,按培养博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培养,但学籍从正式入学开始计算。
2.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符合我校博士学位授予的规定,授予博士学位;若在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认为其论文未达到博士学位的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的水平,可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
1.定向、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须得到原单位同意后才能参加硕博连读攻博的选拔。
2.硕博连读工作实施较好、完成计划的学院,优先享受后期机动计划,并在计划充足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增加下一年度博士招生规模;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若毕业时不能取得博士学位,扣减其所在学院博士招生名额1名。
3.以“申请-审核”方式申请“学校发展计划”博士生专项的研究生二年级申请者,如未入选“学校发展计划”,但特别优秀,经导师及学院同意,可使用导师本年度在学院的招生计划以硕博连读方式直接录取,导师如本年度在学院的招生计划因此用完则不再接受普通招考考生报考。
5.各学院可按本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学院的专业特点提出具体实施细则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