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2日上午10点,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家》杂志编辑付立庆教授作客博彩网址大全-中国博彩网址
,在行敏楼410举行了一场题为“犯罪构成体系:维持、改良与重构”的学术讲座,该讲座由南京师范大学姜涛教授主持,吸引了众多南师大的莘莘学子前来聆听和学习,全场座无虚席。
付立庆教授主要从三大方面展开了本次讲座的内容,包括:第一,怎样看待犯罪构成四要件体系的合理性;第二,如何看待当今我国学者为改良犯罪构成体系所做的努力;第三,对三阶层体系的正面展开以及对我国犯罪构成体系的重构。
付立庆教授先从四个方面论述了四要件理论体系的缺陷,首先,“前提”缺陷:社会危害性理论凌驾于犯罪构成体系之上,其本质特征形成了与犯罪构成的紧张对立关系;其次,“要素”缺陷:对犯罪主体是否属于犯罪构成,是犯罪主观方面还是客观方面存在悖论,区分标准不纯粹;再次,“结构”缺陷:四要件体系是一种“一有既有,一无既无”犯罪评价模式,没有进一步犯罪构成结构上的区分,而三阶层理论则是结构上的二元区分模式,将违法和有责区分开来,违法在先,有责在后,为阻却违法、阻却责任奠定雄厚的基础;最后,“功能”缺陷:四要件论将出罪事由凌驾于犯罪构成之上,缺乏区分违法与犯罪的制度性出罪渠道。并且,针对犯罪构成四要件体系维持论者所一贯主张的历史必然性、历史合理性,付立庆教授认为我国当前对犯罪的反应已经由“有效”向“合理”的方向转变,四要件论已经丧失了其存在的现实合理性和比较合理性。
付立庆教授还对当前我国各种犯罪构成的改良方案进行了全面的评析,包括陈兴良教授的“罪体+罪责+罪量”体系、张明楷教授的“违法+有责”体系、周光权教授的“客观要件+主观要件+违法阻却事由”体系以及黎宏教授的“客观要件+主观要件”体系。虽然这些理论体系既有国际上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影子,也有中国刑法学体系的背景,但这些改良版的犯罪构成体系还存在着部分的理论缺陷,改良结果并不尽如人意。
最后,付立庆教授对三阶层的犯罪构成理论进行了全面的展开论述,并引用日本著名学者平野龙一观点,认为刑法上存在三个不可避免的风险,即刑法泛化、主观归罪和客观归罪的风险,与之对应的就是刑法的三大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法益保护原则、责任主义原则。付立庆教授还指出,面对外国的刑法学理论,我们应当辩证地看待,并在此基础上创新中国特色的犯罪构成体系,完成我国犯罪构成体系的重构。(刑法学专业 王晓丽、洪锡雷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