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2日下午,东吴大学校长、著名民法学家潘维大教授,东吴大学博彩网址大全
电算中心主任余启民副教授及东吴大学博彩网址大全
李念祖教授,应邀做客博彩网址大全-中国博彩网址
,并于行敏楼434会议室分别作了题为《法学教育的前沿发展》、《人工智能与数据保护》、《中国传统思想中的宪法观念》的精彩讲座。诸多博彩网址大全
师生共同倾听并参与了本次讲座,讲座由蔡道通院长主持。

在题为《法学教育的前沿发展》讲座中,潘维大教授开宗明义地指出,学法律决不能够只懂法律,法律人要与时俱进,法律本身也要“随时而转”。他以当代法律的前沿发展为背景,阐述了法律“随时而转”的深刻意蕴。

潘教授首先为大家梳理了侵权责任的归责方式从出现时的绝对责任,到如今的严格责任的转变历程。
侵权责任最早在英国产生,其初始的归责方式是绝对责任。因为彼时的英国社会并不发达,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十分有限,继而产生侵权关系的几率也较小,因此规定一旦侵权行为发生,侵权人便要承担不可逃避的侵权责任。随着以火车为代表的科技成果的出现,社会主体之间,尤其是企业与自然人之间发生侵权的几率急剧增大。对企业来说,承担绝对责任的成本过高,有可能使新科技企业难以为继,进而拖累科技发展的脚步。这也就促成了过错责任的出现,即人们只需对自己有过错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20世纪以后,工业化进一步发展,产品的制造者和销售者呈分离趋势,消费者直面的往往是从经销商到零售商的层层销售者。当产品导致消费者损害时,消费者可以基于契约关系向销售者主张赔偿,但销售者往往财力薄弱,承担责任能力差,难以赔偿消费者损失。同时,消费者无法基于契约向制造者求偿,且消费者接触不到产品的生产过程,无法证明制造者在生产过程中存在过失。因此为了保护相对弱势的消费者权益,美国率先发展出了严格责任,也叫产品责任。只需消费者因产品有瑕疵遭受损害,而不需制造者有过错,消费者便可以向制造者主张赔偿。
然而时过境迁,最初为了保护弱势的消费者而出现的产品责任法,却使得最贫穷的消费者遭受损害。因为制造者为了规避产品责任,或选择改进产品,或转而购买保险。由此成本增加,导致商品价格攀升,贫穷的消费者购买质优价廉的产品成为奢望,而只能选择购买廉价却质量低劣的产品,因此,本应作为产品责任的保护对象的群体却受到了最大的损害。所以对严格责任进行缩限在美国又成为新的趋势。
接下来,潘教授又从医病纠纷角度展开话题,并选择医师的知情通知义务为切入点,为大家介绍了几种观点的流变。一是主观医师说。早期的医生对于病人存在一种父权心态,因此对于病人的病情和诊疗而言,医师只需根据自己个人的判断来告知他认为病人需要知道的内容,即达到了履行知情通知义务的要求;二是客观医师说。一个病人应当被告知什么,应当将此种情形下一个正常、理性的医生通常会告知病人的内容作为标准;三是客观病人说。这一观点要求医生应当告知一个正常病人对自己的病情和诊疗情况应知道的情形;四是客观+主观病人说。仅告知病人一般的应知的情形尚且不够,如果病人有特殊情况或对于诊疗有特殊要求,那么医师也应当将足以影响病人选择的情形告知病人。
潘教授还讲到,在面对医患纠纷时,医师的知情通知义务这一法律制度倾向于保护患者,医院为了维护自身利益也有相应的策略。一是进行防卫医疗,对病人穷尽检查手段,但是结果却既浪费了医疗资源,反而加重了病人负担;二是某些专门处理医疗纠纷的公司,通过其专门人员在医院与患者发生纠纷时第一时间介入纠纷,通过对病人进行安抚、护理甚至与病人谈判以期息讼,必要时代表医院与病人进行诉讼,这导致相对弱势的病人根本无法充分维护自身权利。潘教授提出,必须反思法律在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运行结果与立法目的背反的情形。因此法律的行使必须谨慎,而不能仅靠一腔正义与热血。
意思表示理论是民法理论的经典理论。潘教授讲到,随着现代通讯方式的飞速发展,意思表示的生效已经不能简单地套用对话情景下的理论。潘教授列举了在使用电报、传真、手机、网络等诸多通讯工具的情形下的意思表示,以显示意思表示在现代科技发展背景下的多元化状态。
潘教授最后从生物科技和大数据两个方面来阐释了法律与科技碰撞而产生的种种可能性。例如在代孕情形下,如何认定一个人“生物上的父母”和“法律上的父母”;而基因技术的发展,使得复制人、订做子女在理论上都成为可能,而法律如何去规制这些领域尚待探索;同样,大数据技术也深刻改变着社会格局,甚至可能导致诸如律师、法官、会计之类的从业者失业,但是人的功能是不会被完全取代的。
最后,潘教授总结道,在这样一个日益复杂、飞速发展的社会,法律人不能仅懂得法律,因为法律本身必须根据不断变化的社会状况“随时而转”。在此背景下,法律人才应当是“π型人才”或“斜杠青年”,即至少拥有两种工作能力,并具有无限发展可能性的人才。潘教授的精彩讲述得到了在场师生的热烈回应与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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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算中心主任余启民副教授为大家作了题为《人工智能与数据保护》的讲座。
余启民副教授首先强调了信息基础设施(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建设的重要性,而其中更以关键性基础设施(Critical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的建设为重中之重。但这一切建立的基础都是数据(Data),而数据又有个人数据(Personal data)和公开数据(Open data)之分。海峡两岸都对这一方面非常重视,并通过立法予以保障,大陆有《网络安全法》,而台湾地区有《资讯安全管理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

他认为,云计算、物联网加大数据、机器学习的综合应用就构成了当前的人工智能的基本框架,并且通过举例来展示这一技术当前在台湾地区的运用。余教授以医疗领域的应用为例,谈到人工智能至少有以下方面的应用:(1)健保资料申报;(2)内部医师绩效评估;(3)单项服务成本分析;(4)顾客关系管理;(5)消费者行为分析;(6)潜在顾客之开发。
余启民副教授举了将AI技术运用于健保资料库的案例。科技团队利用健保数据库、大型医院提供的电子病历数据,来研究医师处方行为。在分析了关于诊断、用药的海量数据后,利用AI算法,进一步判断在任一张处方笺中,是否有药物无法被病症诊断,或者有其他的用药解释,最终开发出了“智能型安全药物系统”,为我们展现了人工智能技术在医疗领域广阔的应用前景。余教授还对医疗区块链应用、美国HIPPA法案和欧洲《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条例)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影响进行了简要的介绍。
他总结认为,在人工智能的发展下,利用API(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技术将数据进行开放分享,也是一种共享经济,但是如何通过“去识别化”这一手段在数据合理利用与个人隐私保护之间寻求平衡,将是法律未来关注的焦点。精彩的讲述令大家目睹了法律与高科技的交融成果,赢得了大家的热烈掌声。
李念祖教授最后为大家作了题为《中国传统思想里的宪法观念》的讲座。李教授首先提到,在追求法治的过程中,宪法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如果宪法不够健全,那么法治便没有根基。宪法作为西方舶来品,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缺乏根基,因此这样的文化隔阂使得国人对宪法的理解有一定的困难。因此澄清何为“宪法”便十分重要。

接下来李教授开始与大家讨论“宪法”的概念。他指出,“宪法”的汉字是日本人对英文“constitution”的翻译。在戊戌变法期间,康有为上书皇帝请求立宪,“宪法”这一翻译的用法便在中国逐渐被确定下来。李教授又从文字角度为大家解释“宪”的含义。李教授通过对“縣”、“顯”、“懸”等汉字的语义从象形文字角度考究,得出“宪”含有“高级”、“高位阶”的意思。因此与一般法相比,宪法就是更高级的法(Higher law)。
李教授进一步阐释,若无来自日本的“宪法”二字,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洪范”二字可当表示当今意义的“宪法”二字之任。据考证,《洪范》乃是箕子向周武王传授的“天地之大法”,是帝王治理国家必须遵守的九种根本原则,即“洪范九畴”。它的中心思想是倡导一种基于神的意志的神权政治论,强调按照神的旨意建立最高统治准则——“皇极”,以保障“天子作民父母,以为天下王”。
李教授还提到,现代宪法规定的是政府与人民的权利义务关系。但中国传统文化中,没有对政府和人民关系的论述。儒家讲的是相熟识的人之间的关系,所以传统文化借用了父母子女关系来说明政府人民的关系,君主是民之父母。《孔子家语》中讲到,子夏问孔子君主如何才能称得上是“民之父母”,孔子回答做到“五至三无”,可谓民之父母。
李教授还简要提到了“权利”。这一词来源于在《万国公法》中对英文“Right”的翻译。同样,丁韪良将“Power”翻译成“权力”,将“Sovereign”翻译成“主权”,“Authority”翻译成“权威” 。而思想家严复认为,丁韪良对“权利”一词翻译并不精到,是“以霸翻王”,体现不出“Right”在英文中的正当性的意思。李教授的讲述深入浅出,生动有趣,赢得了与会师生热烈的掌声。
在讲座的最后,蔡道通院长简要总结了以上三位教授的发言,对三位教授的到来和所做的精彩讲座表示了感谢,并期待三位教授的再次光临以及未来双方在教学和交流方面的进一步合作。在大家的掌声中,本次讲座完美落下帷幕。
文:邹雪健 图:黄泽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