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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文化月“路漫法学”系列讲座: 熊秋红教授主讲《有效辩护的理论与实践》

发布日期:2019-04-29 作者: 来源: 博彩网址大全 点击:

2019年04月24日下午,全国十大青年法学家、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副主任,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熊秋红教授应邀做客路漫法学科技文化月系列讲座,主讲为《有效辩护的理论与实践》。博彩网址大全 李建明教授主持本次讲座,博彩网址大全-中国博彩网址 师生100余人聆听了此次讲座,讲座现场秩序井然,精彩纷呈,掌声不断。

熊秋红教授认为,刑事诉讼法的发展历史,某种意义上就是辩护权不断扩充发展的过程。最初,学术界只讨论辩护问题,之后才提出了有效辩护的概念。有效辩护,根据联合国有关人权保障的法规,是指保障被追诉人及时、平等地获得辩护,同时辩护不能流于形式,还应当有效。

在美国法语境下,对于有效辩护的理解是不一样的,审查标准也有所不同。美国法上有无效辩护制度,无效辩护可以成为要求重审的理由,但能认定成无效辩护的案件寥寥无几。律师态度是否勤勉、律师所作辩护工作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律师辩护方式的选择是否具有合理性,这三项是判断律师辩护是否有效的标准。

熊秋红教授介绍了欧洲国家关于有效辩护的观察点,包括:律师是否有代理经验?律师的能力究竟如何?律师的一系列辩护活动是否让陪审团或法官对被告人产生了偏见?通过这些方式把握律师的辩护是有效辩护还是无效辩护。但是从司法实际来看,法院认定律师辩护构成无效辩护的案子是极少的。

熊秋红教授认为,理解有效辩护的概念不能望文生义,我们对概念要追根溯源,准确理解有效辩护概念,明确其含义。有效辩护包括广义上的有效辩护和狭义上的有效辩护。联合国提出的有效辩护目标的实现需要一系列有效辩护的标准,联合国很多关于有效辩护的文件都是对“有效辩护”的规范。一个国家的刑事诉讼法要保证辩护权的有效行使、规定律师何时能介入诉讼、保证律师的基本权利(如通信联络、会面、阅卷)、规定律师资格的认定、律师法庭辩论的豁免权、律师的人身安全等等,都是有效辩护的内容。律师辩护的规范、合格、有效,是对辩护概念的狭义理解。

欧盟通过组成专家组对有效辩护的情况进行检查,形成一套量化的评估工具——三角形模式,从而形成有效辩护的权利保障机制。处于三角形顶端的权利包括:无罪推定、沉默权、控辩平等、充分保障被指控人自行辩护的权利、充分保障被指控人在场的权利、保障律师和被指控人的知情权、保障律师和被指控人的上诉权等。三角形的左下角为:权利告知、沉默权警示、获得律师辩护的权利、申请保释的权利、律师的调查权、获得合理判决的权利、对非法证据予以排除的权利;右下角的权利:获得翻译的权利、对辩护律师的素质要求、对辩护律师辩护质量进行控制、对法律援助的质量进行控制等。综上,所有有效辩护的展开都要以被指控人为中心,相关机关的活动也要以被指控人为中心。在联系,三角形的结构内,各种权利动态联系,互相影响,使有效辩护的目的得以实现。法治的发达程度也会影响有效辩护的实现程度,有效辩护是一个开放式的体系,对有效辩护的评估涉及到方方面面。

同为英美法系的英国与美国依然有很大的差异,无效辩护主要以美国为代表。美国1984年在“斯特克诉华盛顿州”一案的裁判中确立了该制度。美国认为衡量律师辩护的标准包括行为标准与结果标准。最初,有效辩护与无效辩护的标准被局限在审判阶段的辩护情况,之后发展为辩诉交易阶段,审前羁押的听证程序等都充斥着有效辩护与无效辩护的衡量标准,都被纳入法院的审查范围之中。我们今天虽然强调以审判为中心,但在实践中审查起诉阶段的有效辩护也应受到关注,因为它一方面为审判阶段做准备,另外一方面,在审判阶段律师也要进行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因此审判前辩护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在美国,无效辩护制度主要在死刑案件中发挥关键作用,因为死刑案件的裁判对事实认定有更高的标准。美国无效辩护制度也存在一定风险,因为刑事诉讼是国家与个人的对立关系,实行无效辩护制度会损坏律师的独立性,会鼓励当事人对律师的辩护质量提出质疑,从而破坏当事人与律师之间的信任关系。也是因为这些原因,无效辩护制度只是在美国存在,这与诉讼模式有密不可分割的联系。

最后,熊秋红教授为大家讲解了我国对有效辩护制度的研究状况。理论界对有效辩护有不同的理解和解释,如认为,有效辩护要求国家立法保障辩护权;有效辩护应该保障自行辩护或委托辩护,在任何阶段都应提供辩护律师;有效辩护是指宽松的诉讼环境等,有些学者还将有效辩护分为形式辩护与实质辩护等。与不少学者主张引入无效辩护制度不同,熊秋红教授认为,提高律师辩护质量,发挥律师辩护的作用,应从正面提高,致力于律师队伍和辩护制度建设,我国还不具备引入无效辩护制度的条件。我国的有效辩护当指以公正审判为目标的辩护权保障的法律体系和制度机制,应当强调辩护的充分性与实效性的统一,不同案件保障辩护权应有不同的要求。在认罪认罚案件中,应强调辩护权保障的充分性。

在互动讨论环节,熊秋红教授与同学们就有效辩护的程度,对辩护设定标准是否合理等问题开展了讨论交流,并认真清楚地回答了同学们的提问。

在讲座最后,李建明教授对本次论坛进行了简要总结,指出本次讲座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意义重大,熊秋红教授为大家详细地讲解了有效辩护与无效辩护理论,使大家受益匪浅。为此,要特别感谢熊秋红教授的精彩演讲,同时也感谢各位同学的积极参与。期待熊秋红教授今后再次莅临南师大博彩网址大全 做客讲学。到此,持续2个多小时的精彩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同学们表示受益良多!

文:王苗苗;图:缪凯